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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在美食面前,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,见时云琛动筷后,他也迫不及待的端起面前的碗,开始下筷。

今天的主食是米饭,碗里的大米晶莹剔透,一粒是一粒,满口留香。

就这么好吃的米饭,他不吃菜都能干掉三碗!

吃了两口米饭,陆修远看着桌上摆着这么多的美食,他没有吃那些油比较大的,只是挑着里面的一盘小青菜,还有那个清蒸鱼吃了两碗米饭。

不应该先吃肉吗?眼前这情况看的时云琛有些纳闷,陆秀才不尝尝这酱猪蹄还有油爆肚仁?这可是我们家厨子的招牌菜呢。

陆修远闻言,咽下口中的饭菜回答道:陆某平日饮食都是偏向素食,如果突然吃太过油腻的,恐怕会闹肚子。

原来这样。时云琛撇了撇嘴,有些无趣的放下手里的米饭。

刚才他见陆修远一本正经的抱着书研读,当时他就在脑补,如果吃饭的时候看到酱猪蹄,某人会不会抛开形象,如同饿虎扑食一般对着猪蹄上下其手。

结果令他大失所望,就算饿得很了,某人吃饭也是慢嚼细咽,莫名其妙的,这让他少了点成就感。

时云琛放下手里的筷子,说了句吃饱了,便往椅子后面一缩,窝在一边等陆修远吃完。

而陆修远吃完第三碗米饭后,差不多吃了个八分饱,他原本打算少吃点,就吃个七分,结果饭菜太香了,没忍住。

放下了筷子,陆修远又端过旁边的那碗鸡汤,吹了吹表面上的热气,小口小口的喝起来。

这是他自穿越以来,吃到最好吃的一顿饭,他感到浑身上下充满了愉悦,果然还是吃美食的时候最幸福!

等吃过午饭,时云琛困了,说了句失陪便消失了。

陆修远也有些犯困,他原本吃的八分饱,结果被后面那碗鸡汤一泡,成了十分饱,血液全集中到胃部,大脑运转缓慢。

这样勉强看书也学不心里去,干脆回到书桌前,趴着眯了一小会。

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,陆修远便睁开了眼。

现在胃里没有那种饱胀感了,他在原地稍微活动了下身体,伸展伸展四肢,又出门在后院溜达了两圈,被外面的冷风一吹,睡意消失的无影无踪,他望了望远处光秃秃的树干,便回屋继续看书。

就这么持续了一段时间,期间每日中午时云琛都会邀请他一起吃午饭,陆修远不太明白对方这么做究竟有何用意,可是每天变着花样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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